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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8号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17日,国务院公布了《条例》。
《条例》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出台的首部金融领域行政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支付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新阶段。
《条例》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准入、业务规则、用户权益保护、监管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集中体现了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等监管思想,消除了监管洼地,有利于防范监管空白;还可以避免监管套利,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
《条例》的出台,必将进一步促进非银行支付机构合规发展,促使支付机构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上下功夫,更加重视用户权益保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践行“支付为民”的行业初心。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条例》内容,坚决贯彻《条例》要求,坚持践行“支付为民”的普惠金融路线,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健全合规内控机制、狠抓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广大用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商户的每一笔交易保驾护航,为活跃商户交易、繁荣市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